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照:“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综合面试成绩×3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复试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百分制核算不低于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硕士:政治单科60分,英语60分,业务课一110分,业务课二105分,总分370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政治单科55分,英语60分,业务课一120分,业务课二110分,总分380分。
招生指标:武汉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用招生指标6人,上线生7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可用招生指标4人,上线生32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可用招生指标20人,上线生2人。
复试内容和形式:
1.综合面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照:“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综合面试成绩×3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复试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百分制核算不低于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秉承“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招生理念,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本专业5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院2023年研究生的专业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位类别 |
培养方式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可用招生指标 |
上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戏剧与影视学 |
60 |
60 |
110 |
105 |
370 |
6 |
7 |
120%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艺术硕士 |
55 |
60 |
120 |
110 |
380 |
4 |
32 |
140% |
非全日制 |
20 |
2 |
备注:
各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四、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具体安排
1.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线下考核方式,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名单
根据前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确定本一级学科拟复试名单;各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到艺术学院(武汉大学逸夫楼)408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须持:
(1)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查验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和准考证,在国外取得本科学历的复试考生还须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
(3)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4.复试费用:100 元/人,按我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5.复试内容、形式和程序要求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以口试对话的形式按照专业分组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测试时间1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质等全面考察;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考核采取抽签答题的方式进行,复试现场打分,经复试专家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出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3)复试分专业进行。
6.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科目 |
时 间 |
复试地点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3月23日下午14:00开始 |
艺术学院102教室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3月23日下午14:00开始 |
艺术学院102教室 |
学术硕士综合面试 |
3月24日上午9:00开始 |
艺术学院104教室 |
艺术硕士综合面试 |
3月24日上午9:00开始 |
艺术学院102教室 |
7.复试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35%)。按照:“初试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3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备注:
复试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百分制核算不低于60分为合格)。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0日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五.破格复试
我院各专业均不接受破格复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直接参与考生复试,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强 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学院所剩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相关要求
1.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院对考生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会及时进行受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内致电武汉大学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2380
或致电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54125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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