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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来源:武汉大学考研网  作者:武大考研   阅读:1967[字体: ]

【内容摘要】:
招生指标及复试比例:
    总招生数27人,推免接收14人。电路与系统专业2人,接收调剂生源;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2人;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9人。复试比例不超过120%。

调剂政策: 
    1、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接受校外和校内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
    3、综合面试:20分钟。

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核算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中笔试占30%,口试占20%,综合占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5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提高复试质量。
    按学校招生综合指标13人的120%确定复试考生数。
    按学科专业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施闯
    副组长:  高振东
    组  员:  杨蜀江、姜卫平、赵齐乐、牛小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总招生数27人,推免接收14人。
    电路与系统专业2人,接收调剂生源;
    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2人;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9人。
(二)复试分数线
    电路与系统总分300分,导航、制导与控制总分300分,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总分335分。
    各专业单科分数,其中政治50分,英语45分,数学一90分,专业科目90分。
    复试比例不超过120%。

四、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笔试
    时间: 2015年4月11日上午8:30 资格审查
           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
    地点: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13楼会议室
    面试
    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13:00
    地点: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14楼会议室
    费用:考试费100元/人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电路与系统专业:《微机接口技术》
    导航、制导与控制:《数据库原理》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GPS原理和应用》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
3.综合面试:20分钟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七、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核算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中笔试占30%,口试占20%,综合占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八、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确定“1+4”硕博连读人选,选拔范围包括推免生和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后开展硕士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体检时间4月10日下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体检结束后,校医院将《体检表》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将《体检表》交所在学院。

十、调剂复试
    根据今年报考情况,电路与系统专业拟接收调剂生源。申请调剂者于2015年3月30日前,到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递交调剂申请。
    调剂原则和要求
    1、考生符合我单位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3、调剂生须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复试。
    4、校内调剂生源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超过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
    5、校外调剂生源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单位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十一、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十三、公示制度
    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举报电话:027-87878087,027-68754125,邮箱zhdgao@whu.edu.cn, wdyzjc@whu.edu.cn.。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

十四、其他
    复试通知已发送至复试考生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未收到请联系我们,电话:027-68778595-15。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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