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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来源:武汉大学考研网  作者:武大考研   阅读:1890[字体: ]

【内容摘要】:
划线原则和招生人数: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总招生10人,推免接受2人,上线考生(含夏令营)2人。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
    3.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

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并选择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纪录及安排有关事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国际法学  复试分数线  政治 50 外语 50 专业课一 90 专业课二 90 总分 355
    总招生数 10 推免接受数 2 上线数(含夏令营)2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预录专业“国家线”,服从专业调剂,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我院的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可以免复试。

四、调剂政策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
    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3、外校调剂生源的毕业单位须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院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2015年起,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并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上午9:00,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地点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400会议室
2.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一)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
    (二)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
4.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
5.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31日上午资格审查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体检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体检时须带本人身份证,1寸照片1张,不需空腹,体检费35元。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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