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国语51分,政治51分,教育学综合180分,总分351分,复试比例0%。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外国语51分,政治51分,教育综合90,教育管理学90分,总分351分,复试比例37.21%。
招生指标: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0)招生计划为17人,已录取11名推免生,目前可用计划为6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计划为3人;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招生计划10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招生计划30人。
复试内容和形式:
1.综合面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
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8,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或总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2022年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以人为本,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彭宇文
成员: 刘朝晖 杨凯军 高新发 王郢
秘书: 周斌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相关工作小组
为做好复试工作,本院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远程复试系统及设备、录像设备等的调试、复试进程中的应急处突、复试现场及人员的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复试各项具体工作;成立复试(含综合面试及外语考核)专家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实行集体负责制;成立思想政治考核组,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函调考生人事档案等工作。
三、招生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2022年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0)招生计划为17人,已录取11名推免生,目前可用计划为6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计划为3人;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招生计划10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招生计划30人。按照我院实际考生分数情况及招生计划,我院划定分数线如下: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国语51分,政治51分,教育学综合180分,总分351分,复试比例0%。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外国语51分,政治51分,教育综合90,教育管理学90分,总分351分,复试比例37.21%。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
我院对报考本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统一组织复试,并按总成绩统一排序,结合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未满额专业计划,接受调剂。
(二)调剂
考生录取专业、学习方式、录取院系与报考志愿发生变化,均属调剂。申请和接收调剂(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接受调剂,原则上调剂复试应一次完成。
调剂复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于调剂复试前向我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申请调剂教育学学硕的考生须参加教育学专业基础(科目代码311)国家统一考试,并同时满足本细则其他条件;报考教育学门类学硕(专业代码04开头)各专业、专硕(专业代码045开头)各专业,同时满足本细则其他条件的,可申请调剂我院教育管理专硕。具体要求见调剂公告。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硕士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
5. 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6.我院将于3月底(具体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内容包括:调剂系统志愿填报的开放和关闭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志愿填报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接收调剂的专业、计划数、调剂复试比例、调剂要求、遴选原则、复试办法、录取规则等,请密切关注。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确定的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将于调剂复试前于我院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我院对复试形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志愿考生情况摸底工作:2022年3月23日前,我院将电话联系上线的第一志愿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及设备预演工作:2022年3月28日上午9:00开始。
第一志愿考生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22年3月29日上午8:00开始。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我院将在3月底左右发布调剂公告,另行通知相关调剂事宜,敬请各位考生关注。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采取网络视频连线方式审核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学生证)和准考证,另请考生提供已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生需于3月23日15:00前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提供原件扫描版,如无条件扫描可提供原件照片)以“姓名+报考专业+分数”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126368717@qq.com。我院将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请各位考生保证设备、网络稳定畅通。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钉钉系统为第二机位)进行复试,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注册。考生端要实行双机位,如电脑与手机各一部或两部手机,一台设备用远程复试,一台设备用于远程监控。
(1)综合面试(考核治学态度、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采用报告形式,每位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PPT(该PPT的电子版请于3月26日前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同发送至2126368717@qq.com),报告时长不超过6分钟。报告完毕后,复试小组老师提问,考生即时回答,老师即时评议,独立打分,以小组平均分为综合面试的最后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PPT讲稿包括以下内容: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不超过1分钟);
②就当前教育的某一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主要通过英语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生回答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主要通过考官提问,考生回答形式进行,不计入总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8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或总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我院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一周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我院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实施。我院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由我院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所有工作场地每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我院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我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方式(若为远程应详细说明实施办法)、调剂公告,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录取工作期间,本院将受理考生相关申诉。
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电话:027-68772118;电子邮箱:2126368717@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武汉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27-68754125,电子邮箱:wdyz@whu.edu.cn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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