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总分:365分;政治54分、外语54分、专业课一100分、专业课二100分。
翻译硕士(MTI): 总分380分;政治60分、外语65分、专业课一110分、专业课二110分。
招生指标: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招生总数为76人(不含各专项计划),其中学术学位45人,专业学位31人;学术学位已推免32人,拟招13人,专业学位已推免19人,拟招12人。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各硕士专业均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语言运用能力等。综合面试考察语种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的语种。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语言运用能力等。综合面试考察语种为英语。
成绩核算:
入学总评成绩=初试总分÷ 5 ×60% + 复试综合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在学院各硕士点分别成立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实行集体负责制。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计划:
1、各硕士点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位 类别 |
招生专业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可用 招生 计划 |
学术学位硕士 |
英语语言文学 |
54 |
54 |
100 |
100 |
365 |
4 |
俄语语言文学 |
1 |
||||||
法语语言文学 |
1 |
||||||
德语语言文学 |
2 |
||||||
日语语言文学 |
1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 |
||||||
翻译学 |
2 |
||||||
专业学位硕士 |
英语笔译 |
60 |
65 |
110 |
110 |
380 |
5 |
英语口译 |
7 |
2、专项计划类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武汉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武汉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和复试情况可能调整。
三、调剂
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我院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我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肃考纪考风,对复试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
A.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语言运用能力等。综合面试考察语种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的语种。
B.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语言运用能力等。综合面试考察语种为英语。
五、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地点: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室
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我院将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专业 |
复试日期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英语语言文学 |
3月 29 日 |
14:30开始 |
外院英文系会议室3055室 |
俄语语言文学 |
14:30开始 |
外院俄语系会议室5030室 |
|
法语语言文学 |
16:00开始 |
外院法语系会议室5006室 |
|
德语语言文学 |
14:30开始 |
外院德语系会议室5004室 |
|
日语语言文学 |
13:30开始 |
外院日语系会议室5028室 |
|
翻译硕士口笔译(专硕) |
14:30开始 |
外院翻译系会议室3048室、2021室 |
六、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综合成绩×40%。
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按总评成绩依次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和培养方式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九、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本细则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753315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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