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招生指标及复试比例:
教育学原理专业总招生人数为5人,其中推免生0人,上线生7人;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总招生人数为5人,其中推免生1人,上线生5人;高等教育学专业总招生人数为5人,其中推免生0人,上线生5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总招生人数为6人,其中推免生1人,上线生7人;教育管理专业总招生人数为25人,其中推免生0人,上线生28人。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专业综合面试。
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总评成绩的5%,专业课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综合面试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05+专业课笔试×0.05+综合面试×0.3]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考察;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组的主体作用;做到信息公开,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程斯辉 周传彪
成员 李保强 蒲蕊 朱福海
(二)复试小组
研究院成立两个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和一个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数 上线数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含夏令营) 教育学原理 50 50 180 335 5 7 课程与教学论 50 50 180 335 5 1 5 高等教育学 50 50 180 335 5 5 教育经济与管理 50 50 180 335 6 1 7 教育管理 50 45 90 90 315 25 28 合计 --- --- --- --- --- 46 2 118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 资格审查:2015年3月28日8:30-11:00。
2.专业课笔试:2015年3月28日14:00-16:00。
3. 综合面试:2015年3月29日8:00。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15年3月29日8:00。
5.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2015年3月30日8:30-17:00。
6.复试地点
(1)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教育科学研究院四楼报告厅。
(2)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武汉大学标准化考场。
7.按照学校财务部的规定,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本院三楼会议室进行(考生也可以提前在3月27日到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后,安排考生抽签,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考试顺序。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教育学(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听力测试结合口语测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采用报告形式,每位考生须准备一个PPT讲稿做不少于5分钟的报告,要求考生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合理。复试小组的老师将围绕考生所报告内容进行提问。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各位老师当场进行评议,独立打分,以小组平均分为综合面试的最后成绩。考生所作的PPT讲稿内容分别如下:
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生的PPT讲稿内容包括2个方面: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
②就目前教育的某一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生的PPT讲稿内容包括2个方面: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
②就教育管理某一方面的实践问题进行分析。
4.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科目为二门,即:⑴比较教育学;⑵教学论。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核算
1.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总评成绩的5%,专业课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综合面试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05+专业课笔试×0.05+综合面试×0.3]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本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本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武汉大学校医院对教育科学研究院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我院考生定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体检,请考生自带一寸标准照片一张,不用空腹;体检费35元)。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七、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强军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四)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本院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八、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1.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研究生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2.学院实施“1+4”硕博连读。
九、信息公开
1.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将及时在教育科学学院公告栏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 复试录取工作期间,我院将受理考生相关申诉。电话027-68772079;027-68772080。
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72118;
电子邮件:wby561121@126.com
联系人:吴北阳
武汉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4125
电子邮件:wdyzjc@whu.edu.cn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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