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招生指标及复试比例:
法学硕士(030101-030109)各专业总招生人数为193人,其中推免生72人,上线考生159人,复试比例为13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专业总招生人数为132人,其中推免生9人,上线考生145人,复试比例为120%;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专业招生人数为60人,其中推免生25人,上线考生44人,复试比例为120%。
调剂政策:
1、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年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约20分钟。
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面试成绩×10%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肖永平
成员:侯振发、汪习根、谢雅维、杜建伟
秘书:安丰雷
我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数 上线数 (含夏令营)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法学硕士(030101-030109) 50 50 90 90 355 193 72 159 131%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50 50 90 90 335 132 9 145 120%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50 50 90 90 325 60 25 44 120% 拓新项目 50 50 90 90 315 40 --- --- --- 合计 --- --- --- --- --- 425 106 352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参加武汉大学法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获优秀营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 “国家线”,服从专业调剂,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
四、调剂政策
鉴于生源充足,我院不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
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7日(星期五)(8:30—17:00)
外语及专业复试:3月29日(星期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3月28日(星期六)下午,地点:法学院
(2)复试地点: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集中复试,具体地点请关注武汉大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后续“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表”。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含拓新项目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7日(星期五)(8:30—17:00)
外语及专业复试:3月28日(星期六)
(2)复试地点: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集中复试,具体地点请关注武汉大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后续“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表”。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每位考生须缴100元复试费。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约20分钟。
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外,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面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面试成绩×1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我院考生参加体检时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具体安排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www.gs.whu.edu.cn/通知为准。)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
我院将在9月份新生入学后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十、信息公开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我院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校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027-68754125
法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2912(法学硕士)、027-68753767(法律硕士)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法学院网”(http:// fxy.whu.edu.cn)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9日
复试须知:
一、资格审查
1、时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233办公室。
2、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须交工作人员存档,请考生预留备份。
3、未能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取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交复试费及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报考资料不真实,交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如果考生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则按学校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交复试费(未交复试费不能参加复试)
1、时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236办公室。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到236办公室交复试费100元。收费人员出具交费收据,并在考生的复试准考证上盖章,证明考生已交费。考生凭盖章后的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三、外语及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考生凭盖过交费章的复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外语及专业复试。
时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安排见下表:
地点:工学部教1楼 各专业复试教室(具体安排见下表):
专 业 |
地 点 |
时 间 |
法理 |
1-317 |
|
法律史 |
1-312 |
|
宪法与行政法 |
1-313 |
|
刑法 |
1-314 |
|
民商法 |
1-315 |
|
刑事诉讼法 |
1-411 |
|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
1-415 |
|
经济法 |
1-316 |
|
环境法 |
1-416 |
|
国际公法 |
1-412 |
|
国际私法 |
1-413 |
|
国际经济法 |
1-414 |
|
四、体检
1、时间:3月27日全天;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医院(具体通知见研究生院网http://www.gs.whu.edu.cn/newscenter/ReadNews.asp?NewsID=7015)。
2、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
4、体检结束后,校医院会直接将体检表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把体检表交所在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体检表请考生于3月29日复试时交给各专业复试秘书。
五、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咨询电话:027-68752912。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以上资料由武汉大学考研资料网收集整理,备考201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同学请参考复习。2016年武大法学院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考: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年考研参考书目。了解更多武大法学院考研信息请查看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了武大法学院近年的考研信息供同学们参考。